到2020年✘•·╃•,初步建立地下水汙染防治法規標準體系·☁、全國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;到2025年✘•·╃•,建立地下水汙染防治法規標準體系·☁、全國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☁₪╃·。
我國現行的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是2017年釋出的✘•·╃•,包括常規指標和非常規指標共93項☁₪╃·。但地下水環境監測的相關技術指南還缺失中☁₪╃·。
地下水的監測主要裝置為監測井✘•·╃•,目前我國境內有基於各種用途的監測井✘•·╃•,如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中監測井✘•·╃•,建設專案環評要求設定的地下水汙染跟蹤監測井·☁、地下水型飲用水源開採井·☁、土壤汙染狀況詳查監測井·☁、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監測井·☁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》要求的汙染源地下水水質監測井等☁₪╃·。其中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是我國投資22億建設的✘•·╃•,其中包括20401個監測站點✘•·╃•,但是這些站點配備的儀器裝置僅為水位儀和取樣器;根據監測井位置不同✘•·╃•,每年會對水質進行35項常規監測或者96項全項監測☁₪╃·。
此次方案要求✘•·╃•,2020年底前✘•·╃•,加強現有地下水環境監測井的執行維護和管理✘•·╃•,完成地下水監測資料報送制度☁₪╃·。2025 年年底前✘•·╃•,構建全國地下水環境監測網✘•·╃•,按照國家和行業相關監測·☁、評價技術規範✘•·╃•,開展地下水環境監測☁₪╃·。京津冀·☁、長江經濟帶等重點區域提前一年完成☁₪╃·。
按照“大網路·☁、大系統·☁、大資料”的建設思路✘•·╃•,積極推進資料共享共用✘•·╃•,2020 年年底前✘•·╃•,構建全國地下水環境監測資訊平臺框架☁₪╃·。2025 年年底前✘•·╃•,完成地下水環境監測資訊平臺建設☁₪╃·。
以現有地表水監測系統為參考✘•·╃•,我國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很可能採取短期內以手工監測為主✘•·╃•,逐步建立自動監測體系的佈局☁₪╃·。
全文如下☁•◕│₪:地下水汙染防治實施方案.pdf